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3)
2020-06-17 18:29:05高考网整理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八条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文、理科类及其它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住宿费900-1000元/生·学年。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2-2366800、2366788
传真:0752-2366800
电子邮箱:hzwzyxsc@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hzhsp.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hzhsp.edu.cn/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芳
监督电话:0752-2366007
传真:0752-2352415
电子邮箱:767673443@qq.com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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