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青年职业学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3)
2020-06-17 18:24:44高考网整理
第九章奖助学金
第三十二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
3.校级奖学金:最高为1000元/学年/人。
4.先进个人及团体:最高1000元/学年/人。
5.赛莱拉创新奖学金:最高1200元/学年/人。
(二)学生资助
1.国家助学金:最高4000元/学年/人。
2、校级助学金:3000元/学年/人。
3.海外研学项目:全额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出国留学,30000元/人。
4.国内研学:全额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国内研学,不超过5000元/人。
5.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每年贷款额度最高8000元/学年/人。
6.生源地信用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贷款额度为8000元/学年/人。
7.就业求职补贴:在毕业年度内积极求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补贴,2000元/人。
8.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补助:免学杂费最高10000元/学年/人,同时补助生活费7000元/学年/人。
9.少数民族资助:对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一次性资助10000元/人。
10.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对广东省户籍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大学生一次性资助10000元/人。
11.临时帮扶基金:对家庭经济临时困难学生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最高10000元/学年/人。
12.新生交通伙食补贴: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发放伙食和交通补助1200元/人。
13.就业帮扶基金: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毕业生发放伙食和交通补助。
14.入伍和退伍学生的学费补偿:自新生报到注册至毕业离校前,保留学籍入伍的或退伍复学的学生均享受三年学费补偿,最高8000元/年/人。
15.欠发达地区退伍生活补助:凡生源地在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和江门恩平等欠发达地区的退伍学生(含高考入学和复学),均享受三年生活费和住宿费补贴,7000元/年/人。
(三)鼓励并提供困难学生校内勤工俭学岗位,时薪20.3元。
(四)对特困学生学费可申请学费缓交。
(五)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入学报到时,设置“绿色通道”。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7250935、37250936
传真:020-37251113
电子邮箱:gqyzsb@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gdyvc.cn
招生网址:http://www.gdyvc.cn/zsjy
第三十四条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紫
监督电话:020-36769691
电子邮箱:524276073@qq.com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青年职业学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条本章程由广东青年职业学院授权广东青年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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