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3)
2020-06-17 17:05:58高考网整理
第八章奖助学金
第三十四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操作按国家和银行的规定执行。
2.设立国家级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学年。
3.设立一系列社会资助的奖助学金。包括江门市政协扶困助学金、五邑慈善会奖学金、香港台山商会助学金、江门市潮资企业联谊会奖学金、有名氏励志奖学金等,最高额度为5500元/人?学年。
4.学校设立奖学金,最高额度2000元/人?学年。
5.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
(1)优秀新生技能奖学金
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赛一等奖的新生可获优秀新生技能一等奖学金3万元;
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赛二、三等奖的新生可获得优秀新生技能二等奖学金2万元;
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赛一等奖的新生可获得优秀新生技能三等奖学金1万元。
(2)优秀新生学业奖学金。2000元/生。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杨老师
监督电话:0750-3725073
传真:0750-3725357
电子邮箱:jmptjcsjc@126.com
第三十六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0-3725289、3725908
传真:0750-3725908
电子邮箱:jmpt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jmpt.cn
招生网址:http://zsxx.jmpt.cn
招生qq群:293050975、103385198
招生微信公众号:jmptzsb
官方微博:weibo.com/2804414062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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