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3)
2020-06-17 16:52:41高考网整理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一条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二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本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学费、住宿费参看各省专业目录,如有调整,以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官网最新公布为准。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四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2900920、82900924
传真:020-82900920
电子邮箱:gghl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hualixy.com
招生网址:http://www.hualixy.com/zsb
第三十六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楚恒体
监督电话:82912002,020-82900924
传真:020-82912002
电子邮箱:zsb201413656@163.com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授权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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