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3)
2020-06-17 16:46:55高考网整理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1.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学金分别为校长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
2.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3000元/生·年;具体名额由省教育厅分配。
3.学校为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生·年,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学校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9-87881233、87884003
传真:0769-87814567
电子邮箱:1973475330@qq.com
学校网址:http://www.atvcn.com
招生网址:http://www.atvcn.com/atv/zs/index.html
第三十四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黄大伟
监督电话:0769-87728928转3388
传真:0769-87814567
电子邮箱:atv@myhomef.cn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授权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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