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6 12:14:59高考网整理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三、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科)
四、学校地址:分设南湖和汤逊湖2个校区
1.南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306号(邮编:430070)。
2.汤逊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街中洲岛(邮编:430202)。
五、招生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阳光招生政策,实行学校招录,省招办监督体制,根据各省招生政策,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男女比例:各招生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录取方式:按各省公布的招生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分进档考生的录取按各省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6.艺术类专业录取:需参加生源地省级艺术类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
六、招生计划
分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和时间,志愿填报方式等以各省招生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七、收费标准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2020年收费标准为:学费5000元/生/年(其中:艺术类专业6500元/生/年);住宿费880元/生/年(六人间)、1320元/生/年(四人间)。
八、学历证书颁发
经招生录取并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修完学院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