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6 11:13:16高考网整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严格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机构划定的录取批次及投档资格线等相关规定,独立进行远程网上录取。在湖北省招录批次为本科第一批、第二批以及本科技能高考。
第十三条考生电子档案按规定投入学校后,学校将视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各方面情况,按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按考生报考专业的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再依次安排第二志愿至第六志愿,对原无志愿但经调剂进档的考生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安排,直至专业计划完成。如有同分,则理科考生参考其理科综合成绩,文科考生参考其文科综合成绩。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自治区),其录取规则做以下说明: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市、自治区)考生的录取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政策。
第十五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学校不录取未填报我校志愿又不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
第六章新生入学
第十七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的准考证原件和入学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手续不全者不予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新生进校后必须每学年向学校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 项目 |
培养 层次 |
专 业 |
收费 标准 |
学 费 |
本 科 |
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口腔医学、儿科学 |
5200元/年·生 |
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康复治疗学、生物科学、制药工程、中药学、信息资源管理、应用心理学、精神医学、健康服务与管理、预防医学、智能医学工程 |
4000元/年·生 |
||
住宿费 标准 |
标准一 |
1200元/年·生 |
|
标准二 |
1000元/年·生 |
||
标准三 |
800元/年·生 |
||
空调宿舍加收标准 |
4人间 |
120元/年·生 |
|
5-6人间 |
80元/年·生 |
||
|
|
注:护理学(涉外方向)学生参加雅思培训需缴纳培训费3000元/年·生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