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0-06-15 14:41:09高考网整理
第四章招生录取
第十八条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九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外语语种不限,但其他小语种新生入校后须改学英语。
第二十二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三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二十四条录取原则: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1)调档比例:根据学校在各省(自治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2)在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同意接收由省级招办按照平行志愿顺序出档的后续志愿考生,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分数级差。(3)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4)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对同一志愿(平行志愿的各志愿视为同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5)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其它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统一的标准。
第二十七条收费标准: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的规定执行,每生每年800元。学费收费标准:2020年起实行学分制收费,根据鲁发改成本[2019]805号文件规定,各专业学费由专业注册费和课程学分学费组成,文史类每年约5300元,理工类每年约5500元,校企合作专业每年8800元。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照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三十条资助特困生政策: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校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严格贯彻国家普通高校有关的奖励政策,设立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院长奖学金、助学金、扬帆工程补助以及山钢、海信、恒业等企业奖学金,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二是办理贫困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三是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对特困生学费实行全部或部分减免制度;四是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
第三十一条毕业证书颁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类别: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二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及联系方式:招生热线:0533-8407001(传真)、8407007、8407077网址:http://www.sdivc.edu.cn学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淄博高新区张北路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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