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3)
2020-06-15 11:42:31高考网整理
第五章其它
第十九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统一的标准。
1.学费标准:学分制收费(按鲁发改成本【2019】805号)文件执行。(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附表一)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照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2.住宿费标准:六人间800元/年,8人间500元/年。
第二十条奖助学金及有关资助政策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精心落实各项资助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并积极通过校内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形式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必要资助。
第二十一条退费标准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历证书名称和种类
学历层次为专科(高职),学制三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三条其他事项
1.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被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和校企合作专业的考生不允许调整专业;烹调工艺与营养(技术合作培养)专业考生就读地点为山东省城市服务技术学院(烟台)。
2.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本章程由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4.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考生可登录教育厅网站(http:/edu.shandong.gov.cn)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第二十四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60515138605166686051512
监督电话:0532-86051606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
邮编:266100
E_mail:zsb@qchm.edu.cn
网址:http://www.qch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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