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0-06-15 11:42:31高考网整理
近年来,学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顺利通过了山东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全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德育与校园文明建设评估,并取得了优秀等级。入选国家旅游局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山东省第一批学分制改革试点高职院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电话0532-86051606。
第四章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招生计划
以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
除英语类专业以外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考生在校期间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六条男女比例要求
按照教育部文件的规定不限制男女考生比例。
第十七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录取新生的健康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的规定执行。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女生身高161—175cm;男生身高171—186cm;矫正视力不低于0.4,无色盲、色弱、斜视;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裸露处无明显疤痕、斑点等;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腿、“O”形腿;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第十八条录取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2.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1)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2)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3)以专业(专业组)方式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根据投档志愿顺序,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排序录取。同分考生的排序办法,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4)不实行专业(专业组)投档录取的省份,根据投档志愿顺序,按照分数清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如考生所报各专业都无法录取且在其他专业仍有缺额的情况下,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同分考生的排序办法,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5)春季高考分专业类别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并列分数的考生按照知识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6)美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章程》执行。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照美术类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7)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院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3.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查询网站,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