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英才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0-06-15 11:32:45高考网整理
第十六条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此外,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外语类专业要求无口吃,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疾病及病毒携带。
第十七条英语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
第十八条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发展状况,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十九条考生可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及我校招生网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条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我校不设招生代理,对以山东英才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学校学费标准:普通本科专业26000-37800元/年,普通专科专业14000-18000元/年;住宿费按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我校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设立的其他奖学金。我校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开设“绿色通道”,对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减、缓政策,学生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七章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七条凡被我校普通本科录取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学校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凡被我校普通专科(高职)录取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学校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山东英才学院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
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英才路2号;邮政编码:250104
北校区:山东济南济阳崔寨;邮政编码:251401
咨询电话:0531-88253000,0531-88253001
监督电话:0531-8825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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