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3)
2020-06-15 10:54:08高考网整理
第六章组织机构
第十九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学院招生处是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七章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解释。
第二十六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7)2225775、2285775
咨询QQ:800065775
监督电话:(0537)2237885
网址:http://www.jnzyjsxy.cn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
邮编:272007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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