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热门城市 | 全国 北京 上海 广东

华北地区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地区 |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东地区 |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中地区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区 |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区 |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华南地区 | 广东 广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关注高考网公众号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资讯

首页 > 高考报考 > 院校大全 > 大学招生简章 > 高校招生简章 > 山东警察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3)

山东警察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3)

2020-06-14 22:15:00高考网整理


高考


  第六章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三十一条学院按照国家规定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核准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学分学费和专业注册学费组成。公安学类和公安技术类学费均为5400元/人·年。

  住宿费:700~1300元/人·年。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8〕9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德智体美劳综合表现优异者,可享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学院依据国家政策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三十三条新生入校后,学院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四条学生入校后,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佩戴学员标志,实行警务化管理。

  第三十五条学生学习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山东警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院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

  第三十六条学生学习期满,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根据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就业政策,经考试考核,择优录用到公安机关;也可自主择业。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68622756

  监督电话:0531-68622779

  电子邮箱:zs@sdpc.edu.cn

  学院网址:http://www.sdpc.edu.cn

  通讯地址: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2555号

  邮政编码:250200

  第三十八条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警察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条本章程由山东警察学院负责解释。

  注:此招生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

 

最新高考资讯、高考政策、考前准备、高考预测、志愿填报、录取分数线等

  高考时间线的全部重要节点

  尽在"高考网"微信公众号

  

[标签:2020高考招生 高校招生简章]

分享: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校分数线

专业分数线

高考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