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0-06-14 22:11:33高考网整理
烟台大学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更好地保证烟台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及代码:烟台大学,11066。
第四条学校校址及环境:烟台大学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东临黄海,西依青山。
第五条学校办学类型及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学校创办及发展情况
烟台大学是一所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单位。
烟台大学创建于1984年7月,是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直接援建、烟台威海人民共同集资创办的大学。1990年成立“北大、清华支援烟台大学建设指导委员会”,定期研究指导烟台大学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改革发展,形成了长期援建机制。1998年学校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2年获批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9年成为省市共建高校。“药学”“材料科学”学科分别于2018年、2019年入选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立项。
学校现设22个学院(部),65个研究院所,现招生专业58个,涵盖文、理、工、法、农、医、经济、管理、教育、艺术等10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近3万余人,本科生源跨全国30个省(市、区)。学校占地面积14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1.98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18亿元。图书馆总面积4.23万平方米,现有馆藏印刷型图书210余万册,报刊合订本27万余册,电子期刊2万余种,中外文数据库近百个。
第七条办学条件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62人,其中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758人。学校聘请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等国家级人才8人,“首届全国百名教学名师”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2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4人,省“一事一议”顶尖人才2人,泰山学者工程入选者20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3人,山东省“外专双百计划”入选者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8人。近300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聘请兼职院士13人。
学校现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个山东省“一流学科”,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进入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B类学科1个,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前400和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前20%的学科各1个。4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近年来,烟台大学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获批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4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涵盖29个专业的8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涵盖14个专业的3个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立项建设专业群,6个专业成功进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获批国家级精品课、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和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等3门,省级精品课35门,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18门。
学校现有2个国家技术转移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1个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7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工程实验室,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1个省理论建设工程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民族问题研究中心,8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泰山学者种业人才团队支撑计划,1个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1个省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平台,1个省级研究院,1个省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
学校近年来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中国专利金奖1项,省部级以上奖励200余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340余项。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近800项。主持横向科研项目1700余项。《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烟台大学学报》(自然科学与工程版)入选《中国学术期刊文摘数据库》。
烟台大学先后与27个国家和地区的一百余所院校和学术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现设有与美国和韩国高校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2个,与美国、英国、德国、瑞士、新西兰、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37所友好院校开展校际学生交流项目,设有英国朴茨茅斯大学预科项目和韩国留学项目。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我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及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条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电话:0535-6901747)。
第四章录取
第十一条2020年本科招生规模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
第十二条外语语种要求
1、外语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2、轮机工程专业、航海技术专业等航海类专业及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因专业培养要求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3、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因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新生入学后,其它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第十三条男女比例要求
1、轮机工程专业、航海技术专业在山东省招收一定比例女生,其余省份计划均只招收男生,具体招生计划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
2、其它专业男女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