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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0-06-14 21:58:05高考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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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济宁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度济宁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济宁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及代码:济宁学院,10454。

  第五条学校地址及邮政编码:山东省曲阜市杏坛路1号,273155。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学校沿革及批准时间:学校前身为济宁师范专科学校。2007年3月,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济宁学院。

  第九条学校概况:济宁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设学于风景秀美、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儒家文化发源地、孔子故里——山东省曲阜市。

  学校占地115.6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6.91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藏书184.33万册,中文期刊1211种;电子图书99万余册,电子期刊332万册,优秀博硕士论文871万篇,电子资源数据库46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34亿元。现有20个教学单位,50个本科专业、23个专科专业。现有教职工1200人,其中,获得博士学位116人、获得硕士学位511人,正高级职称81人、副高级职称26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5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山东省教学名师5人。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0189人。

  学校建有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专业2个、省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项目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3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1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精品课程24门。2014年以来,获省级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10项,获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立项项目34项,获省高等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奖9项。

  学校建有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2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科普教育基地3个。2016-2019年,获国家级科研项目1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90项;获省部级奖励2项;发表论文80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450余篇,SCI、SSCI、CSSCI、EI收录364篇;获授权专利356件,其中PCT国际专利1件、中国发明专利53件。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设立学生社团95个,积极开展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培育校园文化品牌,拓展素质教育的空间。近三年我校学生在50余项学科专业及科技文化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518项,其中国际级三等奖1项,国家级一等奖31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19项,省级一等奖107项,二等奖134项,三等奖214项。

  学校重视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与美国密苏里大学、英国卡迪夫城市大学、法国蓬图瓦兹大学、韩国平泽大学等国外39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

  学校秉承“博学笃志、择善敦行”的校训,以“至诚至朴、求是求新”的校风、“诲人不倦、敦品励学”的教风和“学而不厌、切问近思”的学风,传播文明,探求新知,培育英才,先后为国家培养了10万余名优秀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第三章招生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招生政策、招生章程等规章,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济宁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地点:济宁学院行政办公楼A301。监督电话:0537-3196022。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招生条件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标签:2020高考招生 高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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