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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业大学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0-06-14 18:47:00高考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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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业大学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青岛农业大学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阳光工程”继续全面实施,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青岛农业大学。

  第五条学校代码:10435。

  第六条学校地址:

  城阳校区: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

  蓝谷校区:青岛市即墨区问海路17号

  第七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九条招生范围: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条学校简介

  青岛农业大学是山东省政府举办的公立多科性大学,是教育部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是“山东特色名校工程”首批立项重点建设大学,是山东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单位和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A类大学。学校位于中国东部沿海重要的经济中心和港口城市--青岛,所在城阳区环境宜人,交通发达,是青岛市经济最活跃的地带,具有得天独厚的办学区位优势。学校始建于1951年,建有城阳、平度、莱阳、蓝谷四个校区和胶州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学校总占地面积3955亩,校舍建筑总面积91余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3.99亿元。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培养价值追求高尚、专业精神执着、作风严谨扎实、富有创新创业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强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协调发展的多层次办学格局。学校拥有农、工、理、经、管、文、艺、法等8个学科门类,设有24个教学院部,78个本科专业,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全日制在校生3万余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009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833人,获得博士学位1139人。学校拥有双聘院士5人、教育部“长江学者”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才20人、山东省“一事一议”顶尖人才2人、泰山学者系列人才24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1人、山东智库高端人才3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1人、山东省优秀教师5人、山东省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首席专家7人、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站长)60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1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人才”团队7个。

  学校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化学学科位居ESI全球排名前1%。水产学科、植物学与动物学(含草学)为山东省一流学科。学校建有山东省重点学科8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研发与培训基地)9个,省部级创新平台(研究中心与基地)27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3个,青岛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科技合作基地23个。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7个,山东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3个,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试点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13个,省级品牌专业1个,山东省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2个。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组织实施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的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电话:0532-58957921。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计划将按时报送到各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并及时通过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信息网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媒体的专设栏目公布。

  第十五条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将大类包含的所有专业作为一个专业,只填写大类名称及其代码,录取专业也按大类名称确定。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投档成绩、个人新填志愿和专业计划在大类内确定具体专业。

  第十六条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标签:2020高考招生 高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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