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0-06-14 18:45:54高考网整理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3171亩,建筑面积10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07亿元,图书馆藏书277万册,电子图书158万册。
学校设有农学院、植物保护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林学院、园艺科学与工程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商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水利土木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国际交流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农民学院等21个学院。
改革开放以来,学校获得包括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在内的国家级科技成果奖29项,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400多项。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8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84项。建校以来,培养了以中国科学院院士李振声、印象初、朱兆良,中国工程院院士束怀瑞、山仑、于振文、李玉、李培武,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唐克丽,4位“长江学者”,12位国家杰青等为杰出代表的各类优秀人才22万余人。
在百余年办学历程中,学校不断传承和弘扬优良文化传统和崇高精神品质,提出了“学用结合、学以实为贵,育人为本、学术至上”的办学理念,形成了“登高必自”的校训,凝练了以“树人、求真、包容、开放”为核心的大学文化,铸就了“爱国爱校、质朴厚德、求真创新、实干奋进”为核心元素的农大精神。
学校与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肯塔基大学、佐治亚大学、爱达荷大学、普渡大学、佛罗里达大学,加拿大渥太华大学,英国皇家农业大学、切斯特大学,德国埃森经济管理应用技术大学,荷兰应用科技大学,比利时列日大学,希腊雅典农业大学,立陶宛维陶塔斯·马格努斯大学,克罗地亚萨格勒布大学,斯洛文尼亚卢布尔雅那大学、马里博尔大学,澳大利亚弗林德斯大学,新西兰林肯大学,多哥洛美大学,日本千叶大学,台湾中国文化大学、中兴大学、义守大学等国(境)外院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校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学校本科招生报考指南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学校面向山东、北京、湖南、湖北、浙江、河南、河北、江苏、江西、陕西、山西、宁夏、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云南、贵州、广西、福建、新疆、海南、安徽、四川、天津、广东、重庆、甘肃、青海、西藏等省份和港澳台地区招收普通本科生。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
第十六条学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七条我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我校英语、商务英语、食品质量与安全(中英合作)、土地资源管理(中英合作)、动物科学(中美合作)五个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余专业均不限制应试语种。
第十九条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或降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
第二十条我校所有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批次,除因专业不服从调剂、体检受限、选考科目不符等特殊原因,投档考生不退档;非平行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将依次从后续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即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视其所报专业(类)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类),各专业(类)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缺额的专业;若考生达不到报考专业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体检不符合专业要求,则作退档处理。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按其规定执行;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理工类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2.我校对部分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的试点省份,按照我校在该省份公布的选考科目等级和该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录取规定执行。
3.我校对江苏考生录取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选测科目要求不低于BC;进档及专业安排时先考察投档成绩再考察选测科目等级;同等条件下,考生辅助投档分高者优先录取。
4.我校对内蒙古考生录取规则为“专业清”。
第二十三条特殊类别专业录取规则
1.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教育部及省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和学校当年相关类别招生简章等文件规定执行。
2.山东省美术类、体育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体育统考成绩,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在相应批次按综合分投档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3.山东省音乐类专业,使用我校参加的相应联考平台成绩,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在相应批次按艺术类投档规则录取。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位次)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