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0-06-14 18:37:19高考网整理
青岛科技大学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科技大学2020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科技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青岛科技大学学校代码:10426
第四条学校地址:
崂山校区:青岛市松岭路99号邮政编码:266061
四方校区:青岛市郑州路53号邮政编码:266042
高密校区:高密市杏坛西街1号邮政编码:261500
济南校区: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邮政编码:250014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六条基本情况:
1.历史沿革:青岛科技大学始建于1950年,历经青岛橡胶工业学校、山东化工学院、青岛化工学院,1998年由化学工业部划转到山东省,2001年山东省青岛工艺美术学校并入,2002年更名为青岛科技大学,2009年青岛科技大学高密校区投入使用,2016年山东省化工研究院整建制并入,2019年中德国际合作区投入使用。
2.办学条件:学校形成了青岛、高密、济南三地的办学格局,校舍面积98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各类文献资料177.7万余册,固定资产总值34.45亿元。
3.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2700余人,其中院士2人、双聘院士11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3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学名师)2人,长江学者1人,国家杰青3人,国家优青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3人,全国优秀教师1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9人,“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团队领军人才”2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海外特聘专家和青年专家44人,省级教学名师12人,山东省学科带头人5人,山东省重点学科(实验室)“首席专家”4人,山东省高校十大优秀教师3人,山东省杰青8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6人。
4.学科情况: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鲜明,现拥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设有76个本科专业;拥有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2个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专业,4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教育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91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9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16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教学团队;43门省级精品课程;12名省级教学名师;顺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与录取
第十条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校园网等规定途径公布并按时报送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以各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考生的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十三条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按教育部要求,学校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实行“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