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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

2020-06-14 17:27:54高考网整理




  五、学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具体分专业学费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六、监督措施、申诉和申诉办法

  (一)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我院招生工作。书记、院长任组长,下设招生办公室。

  (二)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信誉。

  (三)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申诉电话:0594-76580667659335

  七、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一)由有关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公布。

  (二)我院在招生结束后,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

  八、入学及毕业

  (一)新生凭我院寄发的录取通知书和高考准考证报到入学,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健康进行复查,凡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

  (二)我院积极采取奖、助、补、缓、贷等措施帮助特困生学习,详见招生简章或浏览学院网页。

  (三)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通过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的学生还可获得相应专业及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九、联系方式

  了解我院招生资讯,可登录我院网站查询,或拨打我院招生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94-8166999

  咨询QQ:2393308361

  微信公众号:mzwzsb

  学院网址:http://zs.mzwu.edu.cn

  电子邮箱:mzwzsb@163.com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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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2020高考招生 高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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