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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

2020-06-14 17:24:26高考网整理


高考


  第三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费按闽价[2000]费字245号和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核定标准收取,学费为6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按照闽价费[2006]297号、厦发改收费[2017]170号文件核定标准收取,住宿费为600~1200元/生/学年。学生退费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及本院的相关规定办理。上述学费、住宿费和退费规定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执行。

  第四章资助措施

  第九条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的学生进行奖励,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嘉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等。

  第十条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已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和求职创业补贴、医疗补助以及社会力量提供的各类奖助学金等较为完整的学生资助体系,承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十一条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同学,国家施行学费补偿和减免的资助政策。

  第五章学历文凭

  第十二条学院招生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

  第十三条学院鼓励毕业生报名参加考试升入相关本科学校学习,并积极为考生创造条件。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监督小组,对学院的录取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监督电话:0592-7769307。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洪钟大道4566号邮编:361100

  联系电话:0592-7769322,7769288传真:0592-7769322

  E-mail:xmoc522@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xmoc.edu.cn/

  学院招生办网址:http://zs.xmoc.edu.cn/

  (以上招生章程如有变动,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章程为准)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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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2020高考招生 高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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