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
2020-06-14 17:08:04高考网整理
六、监督及申诉、举报渠道
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拨的录取原则,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六不准”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考生及其家长和其他人员如对录取过程和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拨打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595-28005628;如果对招生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申诉和举报电话:0595-68098025。
七、落实国家奖助贷政策
1.设立学业奖学金。学院每学期开展学业奖学金评比,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其中一等1000元/人·学期、二等600元/人·学期、三等300元/人·学期。同时执行国家奖学金评审制度,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2.评审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其中:一档助学金4500元/学年·人,二档助学金2800元/学年·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院将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补助。同时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制度,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3.落实助学贷款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是每年7月至10月,新生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与入学通知书同时寄达,也可上网下载)到各县(市、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见学院官方微信号“电院小明”或《2020级新生入学须知》。
4.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5.筹集社会助学资金。学院积极筹集社会助学金,资助部分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八、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329号,邮编:362000
电话:0595-28005628、0595-22778858(含传真)
13559375709(张老师),18905951758(陈老师)
网址:www.fjdy.net/zs;学院官方微信号:“电院小明”
Email:zs28005704@163.com
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本年度全日制高职层次招生,解释权为本院招生办公室。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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