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3 16:51:56高考网整理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条学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学校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确定考生的录取顺序。
第十二条学校原则上按照考生投档先后的顺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为考生分配专业,考生的专业分配按投档成绩排队;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预录专业所属科类参照不同单科成绩安排专业,具体为:
(一)预录专业为理工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
(二)预录专业为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
(三)预录专业为中职对口升学类,以技能操作测试成绩、语文、数学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
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术科考试,在达到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确定考生录取顺序。
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2020年本科学生在哈东校区就读,2020年高职(专科)学生在江北校区就读。
第十六条本科所有专业均学制肆年,高职(专科)所有专业均学制叁年。
第四章其它
第十七条学校根据黑龙江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住宿费以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或见当年度考生《入学须知》。
第十八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政策。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
第二十条学校通过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情况见学校招生网站及招生简章。
第二十一条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451-58607888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9号
邮政编码:150431
学校网址:http://www.hxci.com.cn
电子信箱:hxcizsb@126.com
乘车路线:哈尔滨火车站前乘6路公共汽车到哈东站,换乘三棵树公路客运站发往宾县的天元集团客车,在宾西大学城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下车。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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