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3 16:25:22高考网整理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棉纺路27号。
第二章收费标准
第五条护理(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临床医学(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药学(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医学影像技术(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为每生每年5500元;口腔医学技术(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口腔医学(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医学美容技术(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医学检验技术(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眼视光技术(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药品经营与管理(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康复治疗技术(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为每生每年6000元;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300元;放射治疗技术(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500元;针灸推拿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学费待定;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学费待定;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待定。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专科毕业生由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同时,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校内奖学金。重大灾害及重大变故提供临时专项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