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3 11:39:18高考网整理
第十六条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由学院招生就业处打印《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加盖学院招生专用章和院长签名后邮寄给考生。考生收到《通知书》后,凭《通知书》到毕业学校或市(县、区)招生办公室领取纸质档案,办理户籍迁移等手续;学院凭《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和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数据库核实资格后,按《新生报到须知》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
第十七条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学院面向甘肃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生,学制三年。学生学习期满并经考试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大专毕业证书。
第五章收费标准、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第十九条学院收费标准按"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执行:
学费:4500元/年·生
住宿费:1100元/年·生
部分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届时将根据相关文件及批示予以收取。
第二十条依照国发[2007]13号文件精神,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凡符合条件的学生还可以办理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
第六章招生联系方式
第二十一条凡志愿报考兰州现代职业学院的考生,可登录学院官网或来电咨询我院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兰州新区九龙江街500号)
邮政编码:730300
学院官网:https://www.lzmvc.edu.cn
微信公众号:lzmvc-gs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931-6515061
二级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财经商贸学院:0931-6515311
城市建设学院:0931-6515266
教育艺术学院:0931-6515227
理工学院:0931-6515337
旅游学院:0931-6515358
农林科技学院:0931-6515159
卫生健康学院:0931-6515203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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