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3 11:28:05高考网整理
第十九条在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条件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进行,非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专业志愿分配在缺额专业计划中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综合评价录取按照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基本原则录取,但录取总人数控制在省教育厅下达的综合评价计划之内,录满为止。待学生报到入学后,由学校根据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求,按照学生的特长和意愿,由学校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二十二条认真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特长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我院有农业工程、园林工程、食品工程、环境工程、畜牧工程、信息工程、中医药与健康管理、财经商贸等8类专业群,23个专业可供考生选报。
第二十五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教育厅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五章其它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等复查工作。对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一律予以退回。
第二十七条学费执行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统一核定的标准。学费标准为:4500元/人?学年。
第二十八条为体现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展学生专业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培养质量,被我院录取且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新生可申请转专业,具体细则按照《甘肃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院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奖励经济困难但能自立自强的优秀特困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三十条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电话:0931-4673806,传真:0931-4673806,E-mall:gnzyzb@126.com。学院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425号,邮编:730020,学院网址:http://www.gscat.cn。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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