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2020-06-13 11:26:58高考网整理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2020年全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进一步推动改革创新,规范管理,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按照“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本章程仅适用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不含高职扩招)。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五条学院名称: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译名:LanzhouResources&EnvironmentVoc-TechCollege。
第六条学院代码:13933。
第七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九条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
第十条办学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镇窦家山36号,邮编:730021
第十一条办学实力: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甘肃唯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甘肃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部共建高职院校(甘肃唯一),全国首批部队定向培养士官院校(甘肃省唯一),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百所示范性职业技能鉴定所,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全国高校节能管理先进院校,甘肃省“双一流”大学项目建设单位,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奖(甘肃唯一),2019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2019年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020年中国高职高专院校综合竞争力排行榜全国40位、甘肃第一。普通高职在校生16000余人,成人学历教育2000余人,社会培训10000余人/年。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学院招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建议、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议事决策机构,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对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方面的重要事项进行集体决策,研究部署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安排的有关工作。
第十四条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下,负责日常工作的执行和落实。
第四章招生类型
第十五条学院招生类型分两大类:普通高考招生、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其中普通高考招生包括普通文理类、定向培养士官、建档立卡贫困专项、艺术(美术)类等类别;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包括综合评价招生(含普通专业招生、专业类招生、现代学徒制招生、国际合作班招生)、中职升学考试招生(含普通专业招生、专业类招生、现代学徒制招生、国际合作班招生)和中高职一体化五年一贯制转段考试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