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3 11:24:36高考网整理
第十八条武威职业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成绩优先,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考生在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我院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
第二十条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专业合格且成绩上线考生方能录取,我院艺术类招生不限男女比例。“中职生”按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录取线录取。
(1)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2)护理专业要求矫正视力在1.0以上,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身高在1.60米以上;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嗅觉迟钝、口吃者;晕血、晕针,对药物过敏者;心理不健全、肢体残疾者。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将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WWOC.CN)。
第五章其它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专业、体检或其他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按高校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收费。1.每生每学年学费为4500元(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规定执行);2.每生每学年住宿费500元。
第二十四条奖励与贷款:1.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学年;2.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甘肃省“雨露计划”、勤工助学等形式给予资助;3.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设立一定的专项奖学金及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保证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为生活困难而放弃学业。
第二十五条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院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就业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就业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
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武威市凉州区皇台路102号
电话:(0935)69751886975190
传真:(0935)6975190
邮编:733000网址:HTTP://WWW.WWOC.CN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武威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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