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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3 11:23:33高考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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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2020年招生工作,保证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成立于2002年,2004年2月被国家教育部确认为首批独立学院,在校生近万人,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甘肃省首批应用技术大学转型发展试点院校。学校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秉承“求是、砺志、笃行”的校训;始终坚持“以信息学科为龙头,以特色工科为基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西部地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办学定位;始终遵循“以父母之心育人,帮助学生成就梦想”的办学理念;始终围绕“基础理论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社会责任、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取得全面发展,已成长为一所规模结构合理、学科协调发展、教学质量优秀、办学特色鲜明、社会美誉度高的区域知名应用型大学。

  第三条部标代码:13515

  第四条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五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条办学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海河街6号

  第三章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全体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主持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

  第八条学校成立2020年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监督检查招生过程中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情况,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重点开展落实招生工作政策,编制招生来源计划,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决议,组织招生录取及新生报到等相关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近年学校计划来源编制和学生就业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生源质量、数量及就业情况,认真研讨、科学谋划,合理确定学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的统一安排进行,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厅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采取网上远程录取方式,男女比例不限,不区分应届生和往届生,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各省志愿填报和录取模式,按照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和确定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文史类相关科目:语文和外语,理工类相关科目:数学和外语。

  第十三条对于享受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规定执行。部分省份如有降分情况,学校按照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降分政策对降分投档考生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应试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以英语教学为主。

[标签:2020高考招生 高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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