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3 11:21:12高考网整理
第六章招生录取相关要求
第十九条学院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对于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成绩良好。
第二十条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商务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数学成绩较高的学生。
第二十一条对艺术设计专业,录取时认可甘肃省美术类统一考试的专业课成绩;在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依据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和应往届限制。
第二十三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学生各项收费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定价目录〉的通知》(甘发改规范〔2018〕1号)文件精神执行,我院确定2020年新生收费标准为:
1、学费: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金融学、互联网金融六个专业:14000元/人?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15000元/人?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软件工程专业:15000元/人?学年;其他本科专业:13000元/人?学年。
2、住宿费:900元/人?学年。
注:如遇收费标准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八章“奖、助、贷、勤、补”
学院现有完善的“奖、助、贷、勤、补”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和勤工助学等。
第二十五条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学生奖学金。”
一、国家级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学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学年。
二、院级学生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一)综合奖学金
特等奖2000元/人·学年;壹等奖1500元/人·学年;贰等奖1000元/人·学年;叁等奖600元/人·学年。
(二)单项奖学金
1.能力竞赛奖
国家级奖励标准为:
特等奖2000元;壹等奖1000元;贰等奖800元;叁等奖600元。
省级奖励标准为:
特等奖1000元;壹等奖600元;贰等奖400元;叁等奖200元。
2.考研激励奖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凭《录取通知书》一次性奖励1000元。
第二十六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精神,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报到入学前可按照本省(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到生源地助学贷款地区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每年最高8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七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33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和勤工助学。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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