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3 11:05:20高考网整理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834)
二、办学类型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四、学院地址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大砂坪左家湾169号(城关校区)
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北辰南路1717号(主校区)
五、招生对象
1.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须为参加甘肃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具有甘肃省户籍的全日制高中毕业生。
2.报考普通专业的考生,须为参加甘肃、四川、青海、宁夏、河南等省(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高中毕业生。
3.报考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须符合我省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
4.报考中职升学的考生,须符合我省2020年报名条件、具有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籍的应往届毕业生。
六、招生类型
学院招生类型分两大类:普通高考招生和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其中普通高考招生包括公安专业、普通专业和建档立卡贫困专项招生等类别;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包括综合评价和对口中职升学招生。
七、招生计划
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及分省(区)招生计划以甘肃省教育厅和我院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数为准。
八、招生条件
(一)公安专业
1、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参加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户籍在甘肃省;
(7)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9)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2、身体条件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3、体能测评
凡报考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的考生,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需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4、外语语种
外语语种为英语。
在新生入学1月内,我院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学生档案审核、考察复审和体检复查。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二)普通专业
1.报考普通专业考生的身体条件除视力要求左右眼单眼裸视力五分记录4.4(小数记录0.25)且矫正视力5.0以上外,其余身体条件同公安类专业招生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男生身高172厘米及以上至185厘米及以下,女生身高162厘米及以上至175厘米及以下,无色盲、色弱和斜视。
2.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8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外语语种为英语。
3.报考普通专业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由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对照我院公安专业招生其他身体条件进行自测,入校后学院统一进行体检复查,对不合格或不适宜在所录专业学习的,予以专业调整或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