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民族师范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3 10:52:55高考网整理
第十七条根据相关专业特点,学校部分专业在录取时对高考单科成绩有一定的要求。如英语专业对英语成绩有要求,理工科专业对数学成绩有要求,藏语类专业对藏语成绩有要求。
第十八条学校对于各省(区)规定的加分政策均予以认可。经加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专业分配的成绩依据。
第十九条专业加试要求:学校招收的藏语类专业根据所招生省(区)的有关规定及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加试藏语文。
第二十条甘肃省内少数民族预科生的招生录取,按规定的批次进行,降分幅度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学习一年,经考核合格即可取得正式学籍,享有学校普通学生的所有待遇。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文化成绩及艺术体育类专业课成绩测试等复查,凡发现专业、体检或其它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假冒顶替入学学生随时发现随时清退,学校将保留进一步追查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权力。
第二十二条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收费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收费标准:
1.学费收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史类专业学费3800元/学年,理工、体育类专业学费40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学费4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6500元/学年。
校企联合办学专业学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7]407号):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移动互联开发)、网络工程(云计算方向)专业学费8500元/学年,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方向)专业学费9000元/年。
2.预科生收费标准(甘价费[2006]120号):本科预科学费15000元/学年。
3.住宿费收费标准(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公寓住宿费900元/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甘肃省发改委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奖、贷、助学金:
为保证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奖、贷、助”多元化的资助体系。具体资助措施及资助项目可登陆我校学生处网站查询。(http://xsc.gnun.edu.cn/index.htm)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公布后若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咨询、监督方式:
学校地址: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知合玛路233号
邮政编码:747000
咨询电话:0941-8253168
传真:0941-8253168
学校网址:http://www.gnun.edu.cn
Email:gsmyzsb@163.com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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