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航天职工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3 10:07:42高考网整理
第五章收费、奖助学办法
第十四条①学费:每学年5500元。②住宿费:每年980元(公寓化管理,内有暖气、空调、卫生间、衣柜等设施),按学年度收取学费、住宿费。
第十五条奖助学金项目: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1、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2800元/年,特别困难3800元/年。
2、航天培优班奖学金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
3、三好学生奖金额:每人每学年2000元。
4、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5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元;
5、学校特困补助金:特别困难生补助金额800元/年,一般困难生补助金额500元/年。
第六章咨询方式
第十六条①咨询电话:029—85206353、85602702、85615566②QQ咨询:1220669865。③邮箱:bxh1215@126.com。④学校网址:www.htzd.org。
第七章其它须知
第十七条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我校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校招生办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有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有舞弊行为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我校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合格者可进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如与陕西省政策规定不一致,以陕西省招生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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