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航天职工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3 10:07:42高考网整理
陕西航天职工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陕西航天职工大学(国标代码:50083)
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办学类型:举办全日制公办成人高等教育学校
第五条办学地址:西安市长安区神舟二路211号陕西航天职工大学
第六条开设专业: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工程造价等专业。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2020年我校8个专业面向全省计划招生,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校长担任招生委员会主任,书记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其他校领导及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保处、财务处、校综合办公室(含纪检)、实训中心部门领导和部分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本年度的学校招生计划制定、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招生重大事项的决定等都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形成。
第九条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按照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等四个专业主要培养技术技能人才,请肢体残疾学生慎重考虑选择。
第十一条外语语种:不限语种,入校后以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二条依据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的且与志愿相近专业或其它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9-85609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