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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3 09:47:30高考网整理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学院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由于本院条件所限,学生入学后外语语种为英语(普通类专业)或俄语(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请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四条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学院录取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办法,按生源地省招办规定执行。安排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且录取专业满额做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实行“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明确规定的录取政策。

  第十七条学院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择优录取。

  第七章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八条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九条学院设立了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3800元/生·年;二等2800元/生·年;学院助学金:一等1000元/生·年;二等800元/生·年。此外,学院积极开辟社会资助渠道,建立了奖、助、勤等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

  第二十条勤工助学:学院根据需要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

  第二十一条助学贷款:学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收费标准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普通类专业学费:550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费:20500元/生·年。

  住宿费(带暖气房间):普通房间650元/生·年;有卫生间房间800元/人·年;有卫生间、网络房间900元/人·年。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已录取的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考生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学院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五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如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由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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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2020高考招生 高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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