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2 22:18:41高考网整理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学院概况
第一条学校全称: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国家标准代码:13736。
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办学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中段。
第六条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西北地区一所独立设置的通信信息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校60年来,已形成了以通信类为主、计算机和管理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专业优势突出、办学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学院拥有与行业同步的程控交换、5G移动通信、动漫设计与制作、“金手指”实习银行、三方物流模拟、电子商务管理平台等40个校内实习实训室,同时,学院与企业共建实训实习基地80多个,是通信信息行业高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
第七条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29-3373333333732266
2)网址:http://www.sptc.sn.cn
3)邮箱:sptczjb@163.com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院面向全国1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我院招生分为高考招生和陕西省分类考试招生,其中分类考试招生中的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相关工作已于6月上旬结束。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院成立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统一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学院与上级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体检要求: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外语语种: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我院的教学课程统一安排为英语。
第十三条优惠政策: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我院招生录取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