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2 21:45:18高考网整理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831。
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省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办学地址:
白鹿原校区: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路2028号;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杜曲街道樊川路3369号。
第六条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位于西安,有长安和白鹿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977.05亩,建筑面积34.2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13000余名。设有新商科学院(新道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旅游与文化学院(白鹿仓国际旅游商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鼎利产业学院)、汽车工程与通用航空学院(博世汽车学院、京东通用航空学院)、对外贸易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0个二级院系和通用能力素质部、陕西职业教育(应用技术)研究院、乌克兰研究中心等多个教学科研单位。学院开设54个专业,其中有在建国家“双高计划”专业群1个,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建设专业2个,国家骨干重点建设专业4个、陕西省重点专业10个,陕西省“一流专业”和教育部“骨干专业”14个,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个,陕西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试点院系2个。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职能部门和各院系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决策学院招生工作。
第八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落实招生工作委员会各项决定。
第九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2020年我院40个专业面向10个省(自治区)计划招生。学院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或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凡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外语语种要求:学校招生时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学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谨慎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