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2 11:26:56高考网整理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层次、性质与地址。
学院中文名称: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学院英文名称:OrientScience&TechnologyCollegeofHunanAgriculturalUniversity;
国标代码:12653;
办学层次:本科;
学院性质: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确认,湖南农业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科教路。
第三条学院学生属于国家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者,颁发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院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31-84673941、84673942;
监督电话:0731-84617690;
湖南农业大学招生网址:http://zs.hunau.edu.cn;
学院网址:http://www.hnaues.com;
学院招生网址:http://dfyzs.hunau.edu.cn;
邮政编码:410128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有关政策,执行母体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决议、决定,研究制定学院招生政策,领导实施学院招生工作。
第六条学院招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咨询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第八条学院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文件精神实施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的管理。
第九条2020年学院有22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条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英语单科成绩需达到90分;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语种,但学院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以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为宜。
第十一条学院各专业招生人数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二条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