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2 11:05:28高考网整理
保险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盖章):保险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国标):12596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招生咨询方式:
办学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中豹塘路196号邮编:410114
电话:0731-82816999、82816975传真:0731-82818545
QQ群:456526616官方微博:新浪@保险职业学院
学院网址:www.bxxy.com招生信息网址:zhaosheng.bxxy.com
E-mail:405141779@qq.com
学院简介:
保险职业学院创办于1986年,隶属全球双500强企业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前身为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2003年改制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唯一专门从事保险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同时也是中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委员会党校、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直属教育培训机构。国民教育业务由湖南省教育厅管理,面向全国招生。学院致力于为中国金融保险行业培养“好用实用”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业人才,为促进中国金融保险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一大批学生已成为保险行业高管。
学院位于长沙市天心区、紧临湖南省人民政府,毗邻长沙汽车南站(国家一级汽车站)、地铁一号线桂花坪站、长株潭城际铁路先锋站、京珠高速的交汇点,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显著,基础设施配套齐全。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239人。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名,省级教学名师2名,省级专业带头人6名,省级青年骨干教师5名,省级教学团队3个;高级职称的教授、副教授近60名,外籍教师8名;博士、硕士130多人;“双师型”教师比例约为80%。学院遵循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对学院“转型升级、办出特色,事业管理,市场取向”的办学定位,坚持“特色立院、质量固院、人才兴院、管理强院、党建促院”和“好用实用”的人才培养目标,立足国寿,服务金融保险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金融保险行业经营管理人才、服务金融保险岗位(群)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院开设保险系、金融系、管理与信息系、国际保险学院、康养护理学院、公共课部、继续教育学院7个教学单位。开设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保险、健康管理、金融管理、投资与理财、互联网金融、商务管理、电子商务、会计、财务管理、国际商务等19个精品专业及方向。
近年来,学院遵循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对学院“转型升级、办出特色,事业管理,市场取向”的办学定位,确立了“依托集团、服务主业、改革创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谐发展”工作方略,切实践行“特色立院、质量强院、人才兴院、管理固院、党建促院”办学理念,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路径,即“高职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教育、央企党校教育”三位一体,和谐共筑中国人寿和保险行业“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高地”的办学格局与特色道路。学历教育以订单培养、产教融合为抓手,成为“后备员工培养基地”。订单学生占学院学生总人数之比达30%左右,订单培养已成为学院机制化、常态化的校企联动育人新模式,培养了一大批好用实用的优秀金融保险人才。
学院优质教学资源丰富: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保险学概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保险原理与实务》,金融专业国家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4个。拥有国家级骨干专业“保险”,教育部首批电子商务数据分析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建设专业“互联网金融”,湖南省现代学徒制建设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省级精品专业“营销与策划”,省级精品课程《财产保险》,拥有保险实务省级重点实习实训基地,保险实务、国际商务2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保险实务中央财政支持实习实训基地等。
学院与澳大利亚墨尔本理工学院开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了近2000名学生,已经有200余位毕业生赴澳大利亚、美国、英国、荷兰、新西兰、新加坡等著名高校深造,部分学生已经获得了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拉筹伯大学、荷兰萨克逊大学等世界知名大学的学士、硕士学位。项目成为湖南省同类院校中开办早、出国人数多、社会美誉度高的中外合作办学品牌。学院是英国皇家特许保险学会(CII)、澳大利亚与新西兰保险学会(ANZIIF)等国际知名职业资格认证机构的中国区考试中心,历年来,已经为近1000人次提供了国际化职业资格认证培训考试服务。
招生计划:
1.学院高职招生计划为国家任务(计划内)计划。
2.三年制高职专科有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保险(车险查勘定损)、保险(核保核赔)、保险(讲师)、保险(营销管理)、保险(人伤理赔)、保险(运营支持与管理)、保险、金融管理、金融管理(综合金融)、投资与理财、会计、财务管理、商务管理、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专业;另有国际商务(学制两年)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保险原理与实务》是全国高校中唯一的保险类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3.各专业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云南、贵州、甘肃、青海、宁夏、北京、上海、新疆等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