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0-06-11 22:00:21高考网整理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一、学院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2.学校代码:14117(全国代码)
3.学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9号(邮编363000)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学制:三年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2020年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三、外语语种要求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四.招收男女比例
所有专业男女兼招,比例不限。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填报我院志愿之前,应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款中所列疾病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我院所有专业不予录取;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的,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同时考虑到医药卫生行业的特殊性和就业因素,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脊柱四肢无畸形。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身体复查,如果发现身体状况与考生高考体检不符、隐瞒身体疾患者,按《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对符合不能录取条件的新生将作退学处理。
六、录取规则
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实行的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福建省招生录取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时按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3.其他省份录取原则如下:按考生志愿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录取时按各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生办的规定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4.定向招生专业(定向基层医疗机构)招收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户籍在定向县(市、区)所属设区市或平潭综合试验区且在当地报考的高中毕业生,跨县(市、区)填报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在录取后与当地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