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1 15:24:52高考网整理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学院现有文、理、工、管理、艺术等多个学科门类,39个享有较高社会声誉的专业,学院在校生9900余人。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士学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录取中的优录政策,将参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教学均以英语语种为准。
第二章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四条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的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第五条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对符合选测、必测科目要求的江苏省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有A+加3分,A加2分,B+加1分;所有考生按加分后的排序分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若考生加分后的排序分相同,则按原始投档分的高低择优录取。若原始投档分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B+→A+B→AB+→AB→B+B+→B+B→BB→A+C→AC→B+C→BC→CC)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选测科目等级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六条对于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的江苏省外考生,按投档分的高低顺序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的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语数外三门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语数2门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成绩的高低进行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