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0招生章程(2)
2020-06-10 18:06:20高考网整理
第五章新生入学
第十五条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按照黑龙江省改革和发展委员会、省教育厅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15000元/年,学费9000元/年的专业有: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家具设计与制造、建筑室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其余各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政策文件精神,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学校勤工助学岗位等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还协助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学院的招生政策、录取结果等信息将及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第十九条招生咨询电话:0451—8591500085915700
招生网址:http://zs.hict.org.cn
招生咨询邮箱:zs85915000@163.com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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