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工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0 17:59:44高考网整理
第四章其他
第十六条收费标准:本科一般专业学费不超过6000元/生?年,艺术专业学费9000元/生?年,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若学生毕业后在黑龙江省材料行业就业创业满一年,学校将返回一年学费,以此类推,直至缴纳的学费返完为止;留在鸡西石墨行业就业创业满一年以上的,再一次性奖励10000元。高职(专科)一般专业学费最高不超6000元/生?年,体育、艺术专业学费最高不超9000元/生?年,住宿费600-1200元/生?年。学费执行标准以物价、发改、教育三部门批复标准为准,多退少补。
第十七条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帮助;学校可为部分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帮助;学校还为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脱贫提供远程、近程科技指导与服务。
第十八条咨询电话:0467-2395188、2395178、2395036;监督电话:0467-2395178;网络地址:http://zs.hljut.edu.cn或http://www.hljut.edu.cn。
第十九条通信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南大街76号;邮政编码:158100。乘车路线:鸡西火车站或汽车站前乘1路、2路、28路公共汽车到黑龙江工业学院站下车即到。
第二十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各省录取结果。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黑龙江工业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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