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0-06-10 16:36:54高考网整理
东北农业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东北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东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东北农业大学
第五条国标代码:10224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农业部省部共建大学。具有本科、硕士、博士及专业学位等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
第七条办学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长江路600号
第八条学校网址:http://www.neau.edu.cn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包括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第十条东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我校2020年面向全国30个省(区、市)招生,招生专业涉及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招生计划以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复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向社会发布。
第十二条学校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使用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用于平行志愿批次调档比例原因出现的超计划服从调剂考生录取。
第十三条我校按专业类招生的有: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包括环境科学、环境工程2个专业)、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农学)(包括农业资源与环境、应用生物科学2个专业)、机械类(工学Ⅰ)(包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包装工程4个专业)、能源动力类(工学Ⅱ)(包括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2个专业)、工业工程类(管理学Ⅰ)(包括工业工程、物流工程2个专业)、金融学类(经济学)(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保险学3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4个专业)、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2个专业)、生物工程类(工学Ⅳ)(包括生物工程、制药工程2个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乳品工程4个专业)、法学类(法学)(包括法学、社会工作2个专业)、水利类(工学Ⅴ)(包括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3个专业)、统计学类(理学)(包括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2个专业)。
第十四条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将按专业类统一组织基础教学,第三学期,学生根据自己的成绩和志愿,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第四学期进入相应专业学习,达到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按该专业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位。具体实施办法按照《东北农业大学本科人才按类招生与培养实施办法(暂行)》执行。
第十五条农学(本硕博班)、园艺(本硕博班)、农业资源与环境(本硕博班)、动物科学(本硕博班)、动物医学(本硕博班)、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本硕博班)、农林经济管理(本硕博班)、生物科学(本硕博班)、食品科学与工程(本硕博班)实行动态考核与分流培养末位淘汰的管理机制,具体实施办法按照《东北农业大学“本硕博”连读及生物科学(理科实验班)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第五章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七条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按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录取考生。
第十八条调档比例按照各省级招办有关要求及我校生源情况确定。对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到我校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
第十九条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在江苏省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是2个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是5个合格。
第二十条学校确定进档考生专业分配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若考生高考总分相同,理工类专业按照数学、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排序,文史类专业按照语文、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排序。
江苏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进档考生若高考总分相同,按照五省(市)投档位次的顺序排序;如位次也相同,江苏省再按选测科目等级排序。
第二十一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规则:学校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按术科成绩择优录取;如术科成绩仍相同,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录取规则:学校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器乐按小项分别排序录取);如术科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仍相同,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照顾政策,认可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省属院校照顾政策,但照顾政策分值不得超过20分;专业安排以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第二十三条农学(本硕博班)、园艺(本硕博班)、农业资源与环境(本硕博班)、动物科学(本硕博班)、动物医学(本硕博班)、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本硕博班)、农林经济管理(本硕博班)、生物科学(本硕博班)、食品科学与工程(本硕博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类(工学Ⅳ)(包括生物工程、制药工程)、汉语国际教育等专业公共外语课采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英语专业必须为英语语种考生。
第二十四条动物医学、金融学(中俄合作办学)、工商管理(中俄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中俄合作办学)专业学制五年,其他专业(类)学制四年。
第二十五条我校中俄合作办学项目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工商管理三个专业,其中国际经济与贸易是我校与俄罗斯太平洋国立大学合作办学的项目,金融学、工商管理是与俄罗斯远东国立技术水产大学合作办学的项目。根据俄方签证要求,只有获得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的学生方可报考,中等职业教育、成人高中、同等学力的毕业生不能报考。录取到中俄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报到时须携带高中毕业证、学业水平考试(会考)合格证和有效护照,并且入学后第2-4学期必须出国学习。学生完成学业后,达到我校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将获得东北农业大学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中俄合作办学项目国内学习期间学费15750元/年,国外学习期间太平洋国立大学每年学费179300卢布,远东国立技术水产大学每年学费和宿费2700美元。(俄方学校根据物价、汇率的变化可能适当上浮收取)
第二十七条我校“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实验班包括工商管理、生物科学、动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四个专业,其中工商管理专业是与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彭布洛克分校合作,生物科学专业是与美国米勒斯维尔大学合作,动物科学专业是与美国莫瑞州立大学合作,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是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斯托特分校合作。此项目只招收具有出国留学意愿并能承担办理出国手续及在美期间费用的考生。根据美方签证要求,获得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的学生方可报考。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录取到中美121项目的学生报到时须携带高中毕业证、学业水平考试(会考)合格证和有效护照(有效期三年以上)。学生完成中美121项目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我校及美方高校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将获得东北农业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以及美方高校的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