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20-06-04 18:22:43本站原创
四、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录取:
(一)我校划定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体育专项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二)在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
(三)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计划未完成,再按项目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四)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则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第十一条 其他特殊招生类型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二条 我校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省高考加分政策,并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我校葡萄酒学院的专业只录取英语或法语语种的考生;俄语专业只录取英语或俄语语种的考生;其他学院的专业只录取英语语种的考生。
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
第十四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凡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一经核实,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其他
第十五条 我校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学费等。学费标准:文史类专业一般每学年4400元(其中旅游管理、行政管理专业每学年4800元),理工农类专业每学年480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年8800元;小学教育(教师教育)、学前教育(教师教育)等文理兼招专业每学年4400元,其他文理兼招专业每学年4800元;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每学年8000元,葡萄酒学院专业每学年7200元,信息工程学院专业每学年9800元,国际教育学院专业每学年23800元。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800—1200元。
第十六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宝钢教育奖、校级综合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
第十七条 新生可在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还将积极联系,创造条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宁夏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进行补充。
第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宁夏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条 宁夏大学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51-2061897
监督电话:0951-2061117
学校官网:http://www.nx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nxu.edu.cn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
邮政编码:7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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