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警官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
2020-05-30 06:27:58高考网整理
六、外语要求
所招专业的外语教学全部使用英语。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成绩高的考生。
七、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区招委监督”的录取体制。学院依据学生高考成绩、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我院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专业方向由我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同分排序规则为: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和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和外语成绩。
公安类专业招生录取按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安排在相应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普通批次录取。
八、报到入学
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在3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学籍。
九、学生管理特色、学生待遇与就业
学生入学注册后统一着制式人民警察服装,全部在学院住宿,实行警务化管理。学院招收的学生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院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宁夏警官职业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高职(专科)
十一、照顾政策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录取照顾政策进行优惠加分。外省按照生源所在地招办的规定执行。
十二、奖励及资助办法
学院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困难补助、勤工俭学“四位一体、联动助学”的激励和保障机制,鼓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二)学院设有奖学金,最高金额为1000元/生/年。
(三)学院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向有关银行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6000元/生/年,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四)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比例为30%,补助标准分为4档,每生每年1000-4000元不等。
(五)学院对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困难补助,分为临时困难补助和特困补助。
(六)学院每年酌情通过“雷锋基金”减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极少数优秀学生的学费。
十三、收费标准
学院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学费:每人4200元/学年;
住宿费:每人800元/学年。
十四、招生咨询
欢迎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有关学院各系、专业的详细介绍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
1、学院网站:http://www.nsjy.com.cn;
2、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6883100、0951-688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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