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5-30 06:26:51高考网整理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报考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均适用于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章 毕业证
第七条 学生入学后,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审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八条 根据学院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宁夏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具体详见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第五章 招生科目
第九条 学院所有专业文理兼收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一条 根据生源地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录取政策,在招生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拔新生。
第十二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将进档的所有考生依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原则,依次按成绩从高到低为考生分配专业。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成绩等择优调剂录取至其它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进入学校退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