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
2020-05-27 14:16:41本站原创
第五章 报考安排
第十四条 报名条件
一、单独考试招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已经通过山东省2020年春季高考统一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可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招生。
二、综合评价招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已经通过山东省2020年夏季高考统一报名的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或结业生均可报考我校的综合评价招生。
运动专长类考生面向高中阶段毕业生,还须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及小项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前),具体标准及要求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5月21日-24日。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或我校官网单招、综评招生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只可选报1所试点院校,高职院校的单独考试招生与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招生不能兼报。报名考试费120元(参照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标准),考生所交材料和报名考试费,无论录取与否,概不退还。
第十六条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测试一门,分值100分,以原始分计入录取总分。考试时长30分钟。
(二)考试时间及方式:6月2日9:00-12:00。采取网上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要求和考试流程到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
(三)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向我校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资格审核合格并经学校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免试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
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安排
(一)综合素质评价:学校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一定分值。
(二)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对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
(三)考生综合成绩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包括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占60%,学校考核成绩占40%(其中: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2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占20% )。其中,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含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计11个科目,科目合格计10分,科目不合格计0分,总分110分;综合素质评价总分100分;职业能力测试总分100分。
三、考试时间及方式:6月2日9:00-12:00。职业能力测试采取网上测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长15分钟。具体考试要求和考试流程到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
四、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均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命题、阅卷和评分。
(二)考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成立单独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评卷:学校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分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一)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按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大类计划由高到低排序,然后再按分专业计划录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不予录取。
具体录取程序:对各类别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其它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当进档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类别内专业调剂,跨类别不调剂。
(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按招生计划由高到低排序,然后再按分专业计划录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不予录取。
具体录取程序: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其它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当进档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单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单项成绩排序顺序:学业水平合格考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三)外语语种要求:无口语要求,专业语种不限,但学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四)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五)运动专长考生单列计划、单独录取,分项目划定体育专项能力测试合格线,如线上考生总数超出总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报考项目择优录取,录取专业为报考专业。报考我校体育运动专长的考生还需要提供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相关比赛秩序册、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八条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相关部委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公示拟录取名单: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于规定时间上报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条 我校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适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山东省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二条 我校单独考试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新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的待遇,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的大专毕业证书。
第七章 收退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会计系、经济管理系普通类专业、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每生每年学费4800元,其他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年学费5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6000元,校企合作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每生每年学费8800元、校企合作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年学费8000元,分年度缴纳。除学费外,还按标准收取住宿费。学生教材费、生活费等费用自理。
第二十四条 退费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第八章 助学扶持
第二十五条 学校除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外,同时设立了院长奖学金、优秀干部奖学金、学习标兵奖学金、技能大赛奖学金、文体单项奖学金等多项奖励,奖励面达70%,优秀学生每年可获得多达万元的奖励。同时,学习还设立了3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采取入学测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入学校的新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新生,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山东商务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535-6925031 6925035
2.学校网址:http://www.sdbi.edu.cn
3.学校招生办网址:http://zs.sdbi.edu.cn
4.学校招生办邮箱:zhaoshengban@sdbi.edu.cn
5.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sdswzyxy
6.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535-6925171
最新高考资讯、高考政策、考前准备、高考预测、志愿填报、录取分数线等
高考时间线的全部重要节点
尽在"高考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