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3)
2020-05-26 20:25:10高考网整理
第六章 收费退费与奖助政策
一、收费标准
普通高职学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元/年;校企合作订单班8800元/年。说明:2020年起实行学分制收费,标准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批复执行。
二、退费: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资助特困生政策:
(一)贯彻国家普通高校有关的奖励政策,设立国家奖学、省政府奖学金、院长奖学金、助学金、扬帆工程补助以及山钢、海信、恒业等企业奖学金,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
(二)办理贫困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设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对特困生学费实行全部或部分减免制度。
(四)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覆盖面达 45%。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一、单独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新生名单于规定时间内在学院招生网予以公布。秋季入学后,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
二、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毕业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 它
一、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类考生教学安排
录取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群体实施分类教学,在标准不降的前提下,单独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习时间和多元教学模式。
二、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如对单独招生、综合评价存在异议,可来招生办公室或纪检部门进行申诉;也可致电 0533—8407077、8407067 申诉。
四、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单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3-8407001(传真)、8407007、8407077
学院网址:http://www.sdivc.edu.cn
学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淄博高新区张北路 6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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