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提前招生院校招生章程(2)
2020-03-26 13:12:14高考网整理
六、报名及志愿填报日程安排
日期 |
具体内容 |
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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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22日 |
考生网上报名 |
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或学校网站(www.tzpc.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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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15日 |
全省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 |
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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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 |
语文、数学、外语文化测试 |
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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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前 |
发布语文、数学、外语文化测试成绩 |
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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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前 |
预录取名单公示 |
我院招生信息网站(zs.tzpc.edu.cn)或招办微信公众号(tzpcz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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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9:00-12:00 |
调剂志愿填报 |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或学校网站(www.tzpc.edu.cn) |
未被录取且达到规定成绩要求的考生可填报调剂志愿 |
4月29日 |
调剂预录取名单公示 |
我院招生信息网站(zs.tzpc.edu.cn)或招办微信公众号(tzpcz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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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 |
报送最终预录取名单 |
省教育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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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中旬前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我院招生信息网站(zs.tzpc.edu.cn)或招办微信公众号(tzpczb)公布邮寄进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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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核办法
学院以省考试院组织的文化测试成绩为准,结合学院实际,划定学院分数线。同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学院可予以加分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下1至4条情形时,按照最高分加分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八、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2020年我院不组织校考。
录取原则:
①考生成绩=省文化联考成绩+政策性加分。
②总的录取原则:分类划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③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总成绩,对文理类、艺术类两类考生,分别确定录取控制线,再对各专业确定录取控制线。
录取专业时,达到录取控制线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即为已录取状态,学院招生网将录取数据导入查询系统,考生可查阅录取情况。
九、收费标准
2020级新生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详见招生专业计划表;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宿舍配有空调、免费WIFI、独立淋浴间及洗漱间,住宿费:1500元/年/生(4人间)。
十、奖、助、贷政策
学院奖助体系完备,设有奖、助、贷、补、勤、减、免等多种方式解决学生经济困难。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院奖学金、锦宸奖学金等各种奖励;设有各类社会助学金(最高达 5000元/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者申请建档立卡减免学费,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工俭学解决生活困难。
学院奖助学金设置如下:
奖助学方式 |
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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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 |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锦宸”奖学金等 |
最高8000元/生 |
奖励面达50% |
助学 |
国家助学金 |
2300-4300元/生 |
资助面达25%,设一、二、三档 |
吉如助困助学金 |
5000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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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妇联“圆梦工程”助学金 |
2000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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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宸”助学金 |
2000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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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震企业奖助学金 |
1000-2000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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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民政局福彩中心“情暖万家”助学金 |
5000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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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红十字会助学金 |
2000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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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总会助学金 |
1500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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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困难补助 |
800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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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校友会助学金 |
2000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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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移动公司助学金 |
1500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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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 |
最高4700-6800元/生/年 |
减免学费,根据省厅政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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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最高8000元/生/年 |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凭录取通知书和有关材料(以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为准)在生源所在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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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勤工助学岗 |
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工俭学,解决生活困难 |
十一、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为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全过程参与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3.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4.考生申诉渠道:0523-86055003、邮箱zsbtzy@163.com。
十二、相关事宜
1.高职院校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省考试院组织文化测试,学校组织校考的一种录取方式,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如确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得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2.对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4.考生须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三、招生违规处理
凡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四、联系方式:
招生办网址:http://zs.tzpc.edu.cn
QQ群:687594043;QQ:1666395168
微信公众号:tzpczb
咨询电话:0523-86055000、86055001、86055002
手机:15751155055
十五、本章程具体内容,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章程及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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