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苏州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2020-03-18 11:45:06网络整理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1计划”首批入列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国防科技工业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高素质艺术人才,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江西、广东省共招收本科生35名,具体分省计划以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本专业学制四年,层次本科,计划类别为艺术类专业。
二、报考条件
1.招生省份范围内且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考生须认同本简章内容并遵守所有招生考试规定。
2.考生须参加本专业涉及的生源地专业课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
3.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4.新生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
三、校考报名
1.网上报名及缴费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2019年12月27日10:00起至12月31日17:00前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yslb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报名并缴纳考试费用(180元/生)。网上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
2.网上选择考试时间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0年1月6日10:00—1月7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考试并选择考试时间段。各考试时间段按照先到先选的原则,1月7日截止后考试时间段不得更改,已缴费但逾期未网上选考试时间段的考生,学校将随机安排至未选满的时间段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不得更改。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1月10日10:00起至考试结束前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专业考试
1.考试时间:2020年1月12日开始,具体安排视报名情况而定,考试时间以网上打印准考证为准。
2.考试地点: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南区文科综合楼1003楼(苏州市工业园区文景路),具体详见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试具体事宜将在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苏大本科招生”微信订阅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考试内容:
(1)指定稿件播读分值140分。
(2)话题评述分值140分。
(3)才艺综合(才艺、形象气质。才艺展示的形式可为舞蹈、小品、曲艺、声乐及朗诵等。考生自行携带所需乐器、伴奏带,伴奏带须做成mp3格式存储在U盘中,限时3分钟以内)分值120分。
注:以上三项考试科目,考生不准化妆。
4.专业成绩查询:校考合格人数不超过上一年度本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考生可于4月5日起,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中心或“苏大本科招生”微信订阅号查询专业成绩,专业合格考生网上打印合格证,我校不发放纸质合格证。
五、录取原则
对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本专业涉及生源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需成绩合格)。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招生办公室0512-67507943、67507949、67507942(传真)
传媒学院0512-65881358、65881608
网址: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suda.edu.cn
苏州大学传媒学院http://sc.suda.edu.cn
官方微信:“苏大本科招生”(sudazsb)
七、监督及申诉
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切实保障各环节按程序有序实施。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及时处置违规违纪方面的信访问题(招生办公室电话:0512-67507943,邮箱:zsb@suda.edu.cn,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12-67507343,邮箱:sdjjs@suda.edu.cn);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
2.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八、其他说明
1.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本专业学生预交学费6800元/年。
2.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相关招生工作,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本简章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4.本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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